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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溫州2月24日電 (記者 徐樂靜 見習記者 邵思翊系統傢俱)日前,河北張家口一市民李敏(化名)拍得溫州龍灣區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的一輛寶馬5系轎車,因個人原因放棄該車後,在近2個月時間里遲遲未能拿回競拍報名時繳納的保證金,懷疑法院方面有扣留保證金的嫌疑。對此,龍灣法院回應,一切都在按程序進行,該車因數次拍賣未能,目前還在拍賣過程中,須待拍賣全部結束後方可退款。
  2012年6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固態硬碟原理與淘寶網合作推出“司法拍賣”網絡平臺,截至目前,浙江全省105家法院中已有101家借助淘寶網進行了司法網拍,累計成交總額為42.9億元。
  2013年年底,李隨身碟敏在淘寶司法拍賣平臺以25.1萬元成功拍得龍灣法院的處置資產——寶馬牌(523Li)小型轎車。
  根據拍賣流程,競拍前競買人要報名繳seo納5萬元保證金,最終競得的買家需按規定時間支付餘款並前往法院提車∩是,由於李敏已懷有6個多月身孕,考慮到多方面原因,她放棄了拍得的寶馬車,要求法院重拍。
  “第二次拍賣的時候,有人出價23.6萬元拍中了,但法院說工作人員把競拍時間少設了2個小時,所以也不算。”李敏告訴記者,1月14日因龍灣法院工作人員竹北買房失誤,需要進行第三次拍賣。
  根據拍賣規定,重新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由原買受人承擔。龍灣法院要求李敏承擔其中的差價,即1.5萬元。
  李敏以為,在保證金中扣除1.5萬元後即可拿回剩餘的保證金,可是截至第三次拍賣結束,事情過去兩個月,錢卻還沒有拿回來。她多次聯繫淘寶和龍灣法院,得到的答覆是須等到拍賣成功後方可退還。
  李敏十分不解,她懷疑法院故意扣留保證金。
  對此,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負責司法拍賣工作的朱法官解釋,要求進行第二次重拍(第三次上網拍賣)是第一次拍賣以25.1萬元競得者李敏提出的要求,由於第二次重拍以22.7萬元成交方劉某也未按規定支付拍賣成交款的餘款,故仍需進行第三次重拍,目前拍賣還在進行中。
  拍賣之前法院曾電話告知李敏,若第二次重拍成交價比第一次重拍更低,根據她本人的承諾將要承擔更多的差價(違約金),其本人表示願意承擔上述風險。
  朱法官表示,根據相關規定,需等到浙C1379M寶馬車拍賣流程全部結束後才能準確計算出各方的違約金,並退還相應的保證金。事實上,這樣的程序對第一次違約方李敏是有利的,因為最後一次拍賣成交價如果高於第二次上網拍賣的成交價23.6萬元,李敏可能少付甚至不用支付差價損失。
  浙江眾信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朱震明表示,從程序上來看法院的操作並沒有問題,也是相對公正。由於拍賣規則是預先設定好的,競拍人要參與該拍賣就必須遵守其規則,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應預見到可能發生的損失,因此也無所謂誰對誰錯。
  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陳一來則指出,這樣的拍賣程序設置雖非不合理,但一定程度上給買家帶來了麻煩。作為新興事物,網絡司法拍賣的許多規則值得完善。
  從浙江首次試水網絡司法拍賣至今,已歷時一年半,越來越多的法院當了“店小二”參與到網絡司法拍賣中,不過其中也夾雜不少質疑聲。網絡司法拍賣的程序是否更應人性化拍賣者所交的保證在存在支付寶上如何保證其安全性淘寶方面是否會動用這些保證金
  中新網記者將持續關註此事。(完)  (原標題:浙江一法院被疑扣寶馬車保證金 回應稱按程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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